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收集小学师生获奖情况的通知
各小学校、特教校:
为充分了解本学年度我区小学教师与学生获奖情况,全面考核学校所
取得的成绩,根据大足府教督〔2014〕4号文件对各小学校绩效考核的评价细则,经研究,决定收集各小学校本学年度师生获奖(获奖证书计算起止时间为2013.7-2014.6)的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上交时间
2014年6月25日(星期三)前请各小学将2013-2014学年度师生获奖的资料及统计表上交到进修校门卫室罗老师处。
二、收集材料
1.相关资料
⑴师生获奖资料;⑵论文发表等;⑶师生人数统计。
2.师生人数统计
为了便于计算获奖数据,请各校在附件一、附件二相应位置处如实填写学校教师与学生本年度在册的定案人数(弄虚作假乱填师生人数的,一经查实,该项一律记为0分)。
三、收集要求
1.获奖证书、论文发表的要求。请各小学将本学年度师生获奖证书或获奖的通知、教师论文发表等的材料审核属实后,复印一份,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学校公章,按“教师获奖”、“教师论文发表及支教”、“学生获奖”三类归类编号,并填写“教师获奖统计表”、“教师论文发表及支教统计表”、“学生获奖统计表”(样表格式见附件一、二)。然后将“教师获奖统计表”、“教师论文发表及支教统计表”、“学生获奖统计表”,分别附在“教师获奖”、“教师论文发表及支教等”、“学生获奖”的上面,并分别装订,将三类资料装在一个资料袋里,在资料袋封面上写明学校。交复印件时需出示原件,验过后各校即可领走原件。
2.上交要求。请各学校一定按要求收集资料、填写相关表册,并按要求将自评分打好按时上报。过时不再收取,或作不规范处理。
附件一:教师获奖、论文发表等一览表
附件二、学生获奖一览表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14年6月11日
附件一:
教师获奖统计表(样表)
教师总人数: 人 学校: (盖章)
序号 |
教师姓名 |
学科 |
获奖项目 |
获奖
时间 |
发证
单位 |
获奖情况 |
人次 |
自评分 |
国家级 |
市级 |
区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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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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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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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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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教师获国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表彰每人次分别计0.7、0.5分;教师在国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计0.7、0.5、0.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计0.5、0.3、0.1分;区级一、二等奖每人次计0.3、0.1分。
教师论文发表及支教等统计表(样表)
学校: (盖章)
序号 |
教师
姓名 |
学科 |
中文核心期刊名称 |
发表时间 |
论文题目 |
人次 |
自评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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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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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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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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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教师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记0.5分;全额完成教师支教任务(本次考核年度为2012-2013 学年度由区教委统一安排支教的为准),派出支教教师考核分平均达90分及以上,记1分。
附件二:
学生获奖统计表(样表)
学生总人数: 人 学校: (盖章)
序号 |
学生姓名 |
获奖项目 |
获奖
时间 |
发证
单位 |
获奖情况 |
人次 |
自评分 |
国家级 |
市级 |
区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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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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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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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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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600人以上,获奖20人次及以上计2分,20人次以下计1分;600人以下获奖10人次以上计2分,10人次以下计1分(获一个奖区级按1人次、市级按2人次、国家级按3人次计)。
经办人: 联系电话: 2014年6月 日
关于收集小学师生获奖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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