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教师继续教育
学分登记审核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教校、职教中心及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定于2014年9月开展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特教校、职教中心及直属单位教师的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审核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验安排
9月11日—9月30日,分学校进行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审核验证,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审验地点: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三、报送材料要求
由于“重庆市中小学教师教育管理系统”更新,各校教师继续教育学分数据上传、审验另行通知。因此先期进行纸质档案审验。审验时应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2014-2015年度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申报表二份。
2.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统计表(含继续教育总结)二份。
3.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情况汇总表(全校教师)二份。
4.大足区中小学教师学科基本功“三课”综合考核成绩汇总表(全校教师)二份。
5.法律考试成绩汇总表二份。
6.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汇总情况表(系统导出)二份。
7.大足区教师继续教育登记本。
8. 继续教育证书。
9. 全员培训统计表(用了前40学时的学校做)
四、审核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审核验证工作是确保教师继续教育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为此,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人员,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核实登记,实行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登记学分的严肃性、准确性和公平公正。
(二)学分登记时间界定。2013-2014学年的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起止时间为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三)规范送审证明材料。所有学分证明材料必须整理规范,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验。
(四)按时进行审核验证。各校根据要求认真作好准备,按照规定时间送我中心审核验证,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送审的应先电话后书面说明情况,经研究同意后方可延后送审;若无故不按时送审或不参加年审的学校或单位将予以通报,因未按时送审对本单位教师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等造成影响的,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联系人:陈世荣,电话:64380113
附件: 大足区2014年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审验日程表
大足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日
附件
大足区2014年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审验安排表
时间 |
验 审 单 位 |
9月11日上午 |
龙岗明德小学 |
土门小学 |
官仓小学 |
玉滩小学 |
9月11日下午 |
实验小学 |
宝兴小学 |
铁桥小学 |
珠溪小学 |
9月12日上午 |
龙水一小 |
柳河小学 |
石桌小学 |
古龙小学 |
9月12日下午 |
西禅小学 |
龙石小学 |
转洞明德小学 |
共青团希望小学 |
9月15日上午 |
龙岗一小 |
铁山小学 |
宝山小学 |
长田小学 |
9月15日下午 |
城东小学 |
金山小学 |
天山小学 |
龙塘小学 |
9月16日上午 |
城南小学 |
盐河小学 |
国梁小学 |
曲水小学 |
9月16日下午 |
长河小学 |
新利小学 |
子店小学 |
元通小学 |
9月17日上午 |
宝顶小学 |
高坪小学 |
高峰小学 |
天宝小学 |
9月17日下午 |
团结小学 |
石牛小学 |
万古小学 |
新石小学 |
9月18日上午 |
弥陀小学 |
上游小学 |
三驱小学 |
灯塔小学 |
9月18日下午 |
登云小学 |
季家小学 |
雍溪小学 |
对溪小学 |
9月19日上午 |
米粮小学 |
双溪小学 |
中敖小学 |
麻杨小学 |
9月19日下午 |
沙坝小学 |
石马小学 |
顺龙小学 |
双路小学 |
9月22日上午 |
龙水二小 |
希望小学 |
大围小学 |
龙西小学 |
9月22日下午 |
沙桥小学 |
拾万小学 |
邮亭小学 |
通桥镇小学 |
9月23日上午 |
协和小学 |
高升小学 |
玉龙小学 |
实验幼儿园、宝兴幼儿园 |
9月23日下午 |
三驱幼儿园 |
龙水幼儿园 |
金山幼儿园 |
中敖幼儿园 |
9月24日上午 |
龙岗幼儿园 |
高升幼儿园 |
石马幼儿园 |
拾万幼儿园 |
9月24日下午 |
万古幼儿园 |
回龙幼儿园 |
双路幼儿园 |
双桥实验幼儿园 |
9月25日上午 |
双路实验小学 |
双路镇小学 |
双桥实验中学 |
双路中学 |
9月25日下午 |
双桥中学 |
万古镇中 |
灯塔中学 |
龙水实验中学 |
9月26日上午 |
龙岗中学 |
复隆实验学校 |
邮亭中学 |
城南中学 |
9月26日下午 |
大足二中 |
回龙中学 |
铁山中学 |
珠溪中学 |
9月29日上午 |
大足三中 |
石马中学 |
龙石中学 |
城西中学 |
9月29日下午 |
拾万中学 |
雍溪中学 |
中敖中学 |
弥陀中学 |
9月30日上午 |
大足中学 |
双塔中学 |
宝兴中学 |
教委学生资助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
9月30日下午 |
大足一中 |
职教中心 |
技装中心、卫生保健所 |
电大站、特教校 |
说明:1.各校(单位)要教师继续教育管理要求,在2014年9月1日前完成继教审验的各项准备工作。 |
2.希各学校(单位)按时送审,逾期后果自负。如有特殊情况,提前跟进修校进修部陈世荣联系(64380113)。
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审核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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