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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教育科研工作管理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8/9/7  来源:本站原创

 

大足区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教育科研工作管理的意见

(试行)

 

各学区办(督导办),中小学及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2018年大足区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要点》及《2018年大足区教育综合改革任务分解表》相关文件精神(大足教工委〔201824号)的决策部署,全面强化教育科研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大足区教育科研工作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不断深化对教育科研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一)充分认识教育科研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第二十六条明确指出:“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管理信息工作摆到十分重要的地位”,教育科学研究是运用科学理论和方法对教育领域中的现象、问题和规律,进行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的认识活动。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是更新教师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方法,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树立教师专业自信,实现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前提,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办学水平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教育改革、建设教育强区的重要保障,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中具有先导性、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

(二)自觉增强做好教育科研工作的责任感

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离不开教育科学研究。教育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为顺利实现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与实践经验。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新形势下,没有扎实深入的教育科学研究,将很难推进教育的改革创新,很难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很难建成高水平的学校特色,更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因此,充分调动一线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参与课题研究的积极性,破解教育发展和学校办学中的瓶颈与难题,是各级各类学校领导者的重要责任,也是当务之急。

二、科学定位,切实担负起教育科研工作的任务

(一)明确教育科研工作的总体要求

我国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指出“教师要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我区根据国家的教育政策和教育法规,及时跟进,提出了我区教育发展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科研工作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1368”发展战略和区教委“抓质量、保稳定、促和谐”工作主线,着力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一流教育,为科教兴区、人才强区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区教委的领导下,在区进修学校科研室的引领下,在各学区办的协调下,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课题研究的热情,注重思想引领,突出行动跟进,讲求方法创新,使教育科研工作出思想、出标准(方案)、出方法,全面提升教育科研为教育改革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推动教育质量的提升,服务于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大局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二)把握基础教育各个阶段的研究重点

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不同阶段人的成长规律是不一样的,如何给不同阶段的学生提供合适的教育、优质的教育?只有不断通过科学研究,才能更好把握教育规律。幼儿教育要着重幼儿的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幼儿生活和游戏的独特价值、幼儿学习与发展各领域之间的相互渗透和整合、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等方面的研究,小学教育、普通中学教育要关注人的生命成长意义与质量,要加强立德树人、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核心素养、改革课堂教学与评价等方面的研究。职业教育研究要突出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研究。大足区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也将根据大足区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工作重点,将涉及“核心素养、教学评价、提质增效”等方面的研究课题列为年度区级重点规划课题。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把教育科研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完善科研管理体系,增强学校科研管理能力

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是在学校校长(园长)或分管教育科研工作的副校长(副园长)领导下,由教科处具体开展实施,校长(园长)或分管科研工作的副校长(副园长)负责课题研究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课题负责人对课题研究实施负有直接责任,对研究全过程进行科学规范管理,要力求课题研究的真实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同时,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接受上级教育科研机构的业务指导。每个学校要明确管理课题研究的处室和人员,配齐配强管理人员,建立专兼结合、年龄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研究队伍,确保课题研究的顺利进行。

(二)健全科研激励机制,规范学校科研管理制度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明确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系统设计和制定本单位的课题研究规划及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课题研究的激励措施,确保课题研究的经费支持。学校教科处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制定并落实好每学期、每学年全校开展教育科研工作计划,及时对教师进行有效指导和服务,对课题研究过程及成效进行考核评价,并对优秀成果予以奖励和推广应用。

(三)加强和规范校级课题的管理

市级规划课题及区级规划课题立项数量有限,远远不能满足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课题研究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市区级规划课题研究的有效补充,校级课题研究的地位和作用理应得以加强,区教委在学校年度绩效考核中已把校级课题研究的情况作为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成效考核的一部分。为了更好发挥校级课题的研究价值和各学校教科处的能动性,校级课题的组织申报、立项评审、过程研究、结题管理等具体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实施。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科研室将根据《大足区规范校级课题管理细则》提供业务咨询、指导与服务,对校级课题研究管理工作及课题研究成效进行抽查、考核与评价。《大足区规范校级课题管理细则》见附件2

(四)积极促进教育科研成果的转化及推广

学校应合理统筹安排课题成果应用活动,引导教师树立课题研究成果服务教育、服务教学、服务学生的意识,及时将科研优势转化为教育优势。为扩大课题研究成果效益,学校应及时发现、推荐成效显著的科研成果参与每两年一次的大足区教育科研成果的评选,以便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大力推进学校相关科研资源向周边学校辐射,向社会开放和共享。鼓励教师积极面向社会和学生开展科学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为培养学生科学精神、提升全社会科学素养做出贡献。

(五)认真履行对市区级及以上规划课题研究承诺

承担有国家、市区级规划课题的学校,要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任务书)要求,做好课题研究工作,确保课题研究进度和质量,保证能够按期完成结题验收工作。对未能按时通过结题评审的课题,学校要加强督促与监管,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并采取有效措施,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大足区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定期做好过期研究课题的清理工作,对无故逾期未结题的课题作撤项处理。《大足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细则》见附件2

 

附件:1.大足区规范校级课题管理细则

2.大足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细则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科学规划办

                                2018年9月6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教育科研工作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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