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热点文章
站内搜索
  关于收取国培“送教下乡”和“乡村教师工作坊研修”项目参培人员详细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9/10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收取国培“送教下乡”和“乡村教师工作坊

研修”项目参培人员详细信息的通知

 

各学区办(督导办),相关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关于启动实施重庆市2018年“国培计划”送教下乡和乡村教师工作坊项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渝继教〔20188)文件精神,大足区将继续组织实施国培送教下乡培训和乡村教师工作坊研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及人数

()中西部送教下乡培训:

1.小学语文50(涉及龙岗棠香学区)

2.小学数学50(涉及经开区学区)

3.初中英语50(涉及龙岗棠香学区)

()幼师国培送教下乡培训:50(涉及龙岗棠香学区、石马学区)

()乡村教师工作坊研修:

1.初中语文154(涉及龙岗棠香学区、龙水学区、万古学区、三驱学区、石马学区、中敖学区)

2.初中数学50(涉及龙岗棠香学区、龙水学区、三驱学区、中敖学区)

二、培训对象:

具体培训名单见附件一(参加这两项培训的人员将纳入教师全员培训序列,这部分教师不再参加继续教育新一轮五年周期全员培训。)

(说明:1.如学员单位有变动的,请原学校负责通知;2.如有安排的学员因故不能参训的、学前教育2017年曾参加过国培送教下乡培训的,请相关单位另安排教师参训。涉及以上人员的单位请告知进修校培训部谢良映、曾祥君,联系电话:43738003)

三、信息上报

请各相关学校(幼儿园)根据附件一名单将参培人员信息一一完善(详见附件二,填报序号时请与附件一的序号一致)

四、有关要求

1.学员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务必准确无误,名字之间不留空白。

2.所填项目如有下拉键的请选择下拉键进行选择,不可直接录入。

3.学员单位须填写详细(与学校公章一致)

4.请各相关学校(幼儿园)将附件二(务必在Excel里完成)2018913上午12:00前传学区办,各学区办汇总后于2018914下午4:00前传区教师进修校培训部邮箱2183753393@qq.com,联系人:杨先珍,联系电话43738302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一、大足区“国培计划(2018)”培训项目参培人员名单

二、大足区“国培计划(2018)”培训项目参培人员信息表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日

 

 

    关于收取国培参培人员信息的通知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单位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北园路80号
    渝公网安备 50022502000283号 渝ICP备190066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