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
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教校、职教中心及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重庆市教委《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意见》(渝教师发〔201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9月开展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特教校、职教中心及直属单位教师2017-2018学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审核验证盖章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定于2018年9月20日—9月27日,分学校进行继续教育新一轮周期学分登记审核验证盖章等工作,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
二、地点: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三、有关要求
1.请已通过网络审核的单位将本单位教师的继续教育证书横向打印好(打印务必清晰),并在相应位置处加盖本单位公章。
2.请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进修校加盖继续教育中心公章。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的应先电话后书面说明情况,经研究同意后方可延后。因未按时办理对本单位教师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等造成影响的,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联系人:陈世荣 联系电话:43738146
附件:大足区2017—2018学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审验盖章日程安排
大足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二日
2017-2018学年教师继教学分登记审核盖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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