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好老师”培养工程
大足区首批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第二阶段培训的通知
各学区办、中小学校(含特教、职教、幼儿园):
为全面检测学员学习效果,根据《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关于开展“好老师”培养工程大足区首批“学科带头人、名师、教学专家”培养对象培训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大足区首批学科带头人第二阶段培训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进一步推动我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教研专业指导能力,由优秀迈向卓越,打造学习共同体,全面检测学员学习效果,诊断其发展优势和现存短板,以便学员提出自学研修提升计划,此阶段培训主要是学员充分展示培训所获,进行学员展示课、论文答辩、考核和总结等工作。
二、培训对象
大足区首批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名单详见附件)
三、培训内容
1.学员展示课;2.论文答辩;3.考核及结业
四、培训地点
区教师进修学校、区实验幼儿园、龙岗一小、实验小学、城西中学、复隆实验学校、职教中心
五、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 |
地点 |
内 容 |
备注 |
6月15-19日
(9:00-18:00) |
实验幼儿园、龙岗一小、实验小学、城西中学、复隆实验学校、职教中心 |
学员展示课 |
1.具体展示课分组及答辩时间等详见班级群 ;2.课堂展示和论文答辩将请市区内专家进行培训指导和评审。 |
6月23日
(9:00-18:00) |
区进修校 |
学员
论文答辩 |
6月24日
(9:00-18:00) |
区进修校 |
总结及结业 |
报到时间:
8:20-8:50 |
六、其他事宜
本次培训的培训费、评审费、专家交通及食宿费、学员生活补助费等在进修校“好老师”培养工程专项经费中列支,学员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
希相关学校按照要求通知学员准时参加,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戴好口罩。
联系人:谢良映 曾祥君 联系电话:43738003
黄晓兰 联系电话:43738332
附件:大足区首批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名单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20年6月8日
大足区首批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第二阶段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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