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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规范大足区中小学心理咨询室档案资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9/7  来源:本站原创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规范大足区中小学心理咨询室档案资料的通知

 

各中小学、特教、职教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心理咨询室档案资料的管理,区进修校按照教委要求,经过了前期部分学校的适用反馈,在广泛征求学校专兼职心理教师意见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和规范了《大足区学校心理咨询室档案资料》,希各校遵照实施。

 

附:大足区学校心理咨询室档案资料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2097

    大足区学校心理咨询室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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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单位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北园路80号
    渝公网安备 50022502000283号 渝ICP备190066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