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规范大足区中小学心理咨询室档案资料的通知
各中小学、特教、职教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心理咨询室档案资料的管理,区进修校按照教委要求,经过了前期部分学校的适用反馈,在广泛征求学校专兼职心理教师意见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和规范了《大足区学校心理咨询室档案资料》,希各校遵照实施。
附:大足区学校心理咨询室档案资料
2020年9月7日
大足区学校心理咨询室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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