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心理辅导案例、心理微视频、心理漫画”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办、幼儿园、中小学(含特教校和职教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文件精神,促进我区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发展,维护师生心理健康。经研究,决定开展大足区心理健康教育 “优秀心理辅导案例、心理微视频、心理漫画” 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爱自我,珍惜生命
二、参评对象:
1.“心理辅导案例”和“心理微视频”参评对象为幼儿园、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心理老师和班主任、负责学校德育工作的教师以及学区办分管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
2.心理漫画参评对象为中小学在校学生(不含幼儿)。
三、活动内容及要求
1.参赛作品要紧扣活动主题;
2.“优秀心理辅导案例”要基于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的真实事例进行写作,探讨学生心理辅导中常用的方法和常见的问题,按照心理辅导案例格式规范写作(见附件1),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字数不少于1500字,不超过5000字。
3.“心理微视频”是切合主题的宣传视频,受众可以是学生也可以是老师(不要拍成了微课),mp4格式、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视频片头显示标题、年段、作者单位、姓名、(蓝底白字),视频时长2~5分钟。
4.学生“心理漫画”采用四格或多格漫画的形式,不超过两页(八格),艺术性地表达在成长的过程中遭遇困境、伤心、难过、无助时,自己安抚自己,给予自己温暖的时刻或者你现在开始决定怎么好好去爱、去珍惜和接纳这个不完美却独一无二的自己。内容积极向上,请使用A4白纸进行创作,在作品的底部写上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指导老师和推荐学校。
5.提交作品未参加区级以上的评选和公开发表;
6.按照相关格式提交作品(见附件),“心理辅导案例”和“心理漫画”限填作者一人,心理微视频作者不超过2人。
四、活动评比要求
1.交稿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6日,每人每类作品限报一份。
2.材料交送地点及联系人:各学区办或学校将参评稿件(优秀心理辅导案例一式2份,心理微视频考U盘一份,心理漫画一式一份),集中交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208室刘贵英老师处(联系电话:13638389140),作品电子稿(学生心理漫画请以扫描件传电子稿)及“参评统计汇总表”传邮箱1423652301@qq.com。
3.请各单位先初评后择优上报,并作好组织和推荐指导工作,具体推荐作品数请参考附件4。
4.区级评奖按照作品组别评一、二、三等奖,不分学段。
5.严禁抄袭,对所有作品进行检测,一经发现抄袭,将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
附件:1.大足区 “优秀心理辅导案例”评选格式及要求
2.大足区学生“心理漫画”评选格式
3.大足区 “关爱自我,珍惜生命”主题评选活动统计表
4.大足区心理辅导案例、微视频、漫画作品推荐名额分配表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20年9月7日
足进修教〔2020〕8号 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心理辅导案例、心理微视频、心理漫画”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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