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申报2023 年大足区新教师培训
入校指导教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教、特教):
根据《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新教师培训的通知》(足进修培〔2023〕15号)文件安排,新教师在集中培训后返岗实践过程中,区进修校将组建区级专家团队到各新教师所在学校或就近学校开展入校指导工作。现将申报入校指导教师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区在职在岗教师(具体学段学科人数及指导教师人数需求数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至少满足条件之一)
1.近五年来(2018年12月—2023年11月),在区内外至少有两次做讲座(或经验交流)的经历。
2.近五年来(2018年12月—2023年11月),公开发表论文 2 篇或获得区级论文评选一等奖2篇及以上。
3.已取得市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或教学专家等荣誉称号的教师;或现场赛课获得区级一等奖及以上者。
三、相关事宜
1.区进修校将根据申报材料,择优遴选相应优秀教师作为2023 年大足区新教师培训区级专家团队名单,并上报区教委人事科备案。
2.成功入选2023 年大足区新教师培训区级专家团队的教师由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管理,并颁发指导教师证书,同时参照相关标准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
3.自愿申报的教师经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按附件二填报相关信息,同时将单位盖章的PDF版和Excel版(以“序号和姓名”命名)于12月7日前传进修校培训部黄晓兰邮箱1103412368@qq.com,邮件主题写明“入校指导教师申报信息汇总表”。
希各校组织相关教师积极申报。
联系人:区进修校 谢良映 黄晓兰 43738003
附件:1.入校指导教师人数需求表
2.入校指导教师申报信息汇总表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23 年11月30日
关于申报2023 年大足区新教师培训入校指导教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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