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继教 [2009] 6号
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
教育大纲》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教师进修学院(校):
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重庆市普通中小学教师2007—2012学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教师〔2008〕1号)精神,今年,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公共课考试课程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为确保此项教育课程培训和考试得以有效推进,市教委师范教育处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大纲》,现将《大纲》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抓好有关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请下载: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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