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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2017年(春)幼儿园优秀教育故事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3/16  来源:本站原创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举办2017年(春)幼儿园

优秀教育故事评选的通知

 

各片区教育督导办(各类幼儿园):    

为了总结我区幼教改革的经验,及时推广经验,推动幼教深入改革,切实提高广大幼儿教师专业水平,经研究,区进修校将举办2017年(春)幼儿优秀教育故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区各类型幼儿园管理者和教师、学区教研人员。

二、征文内容

征文涵盖学前教育改革的各个领域,重点关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施过程中的新经验、新成果、新思路、新举措。讲述幼儿园教育或家庭教育实践中的真实事例,畅谈自己在学《指南》、用《指南》过程中,观察了解幼儿、与幼儿互动交流获得的切身体会和感悟,如对孩子学习发展方式与特点的认识、对自身原有观念的冲击及对教育行为的反思和调整等等。要求观点正确,事例鲜活生动,有真情实感,有学习和借鉴价值。

三、参赛要求 

1.每位参赛教师最多交1篇文章,文章篇幅在4000字以内为宜,配备与文章有关图片。

2.文章一律用A4纸打印,交纸质文稿1份。单位整理目录,写上文章题目和页码。 电子档以单位整体汇总打包传844371074@qq.com

3.文章严禁抄袭、剽窃,抄袭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奖资格。 

4. 收稿截止时间为201745

四、评奖

文章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比例为参赛总人数10%,二等奖15%,三等奖20%。由区教师进修校组织人员进行评审。

五、交稿须知

1.文章纸质件由各学区教研员收齐后按规定时间上交区教师进修校208室朱莎老师收 ,电话:43738312 

2.各幼儿园填写登记表(附件),发送到电子邮箱:844371074@qq.com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关于举办2017年(春)幼儿园优秀教育故事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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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单位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北园路80号
    渝公网安备 50022502000283号 渝ICP备190066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