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校文件
热点文章
站内搜索
  关于举办中小学法治教育优质课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4/28  来源:本站原创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举办中小学法治教育优质课竞赛活动的

 

 

各片区教育督导办、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法治知识教育课程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重庆市2018年全民普法守法工作要点》要求,决定举办大足区中小学法治教育优质课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赛课活动,营造重视和加强学校法治教育的浓厚氛围,引导教师有效使用教材、探索教学艺术、提高课堂质量,加强法治教师队伍建设,整体提升我区中小学法治知识教育质量和水平。

二、活动对象

义务教育学校专职或兼职法治教育课教师,分设小学组、初中组两个组别。

三、活动内容

各参赛教师根据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以及新修订的宪法精神,自选课题内容。比赛时长为一节课40分钟。

四、竞赛方式和评比办法

本次竞赛采取学校初赛、片区复赛、区级决赛的方式进行。区级决赛分小学、初中两个组分别评出区级一、二等奖。并各推出1名优秀教师代表大足区参加重庆市第三届中小学法治教育优质课决赛。

五、竞赛时间和课堂评分标准

(一)竞赛时间

1.初赛与复赛。各学校、片区于515前组织初赛、复赛;按推荐名额(详见附件一)推荐教师参加区级决赛,并于5151800前将《大足区中小学法治教育优质课选手登记表》(详见附件二)电子件报区进修学校杨凤英老师处。

2.区级决赛。区级决赛于517-18日举行。参加区级决赛的教师应给学生和评委复印相应教材(含封面、封底、目录及讲授内容),同时为评委准备教案设计纸质件6份,所提供的教材、教案资料以及课件均不能出现参赛选手的单位和姓名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作弊。赛前,参赛教师须将教案或者教学设计电子稿以及PPT发送至区进修校杨凤英老师处。

(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三)

六、竞赛费用

本次竞赛不收取参赛费,参赛教师的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以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凤英;       联系电话:43789061

邮箱:545066827@qq.com

附件:

        一、大足区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区级赛课名额分配表

        二、大足区中小学法治教育优质课选手登记表

三、大足区中小学法治教育优质课评价标准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18428

 

    关于举办中小学法治教育优质课竞赛活动的通知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单位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北园路80号
    渝公网安备 50022502000283号 渝ICP备190066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