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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8年综合实践活动论文评选暨研学旅行成果展评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9/27  来源:本站原创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开展2018年综合实践活动论文评选

暨研学旅行成果展评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办、中小学:

为了鼓励师生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积累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案例和成果,总结交流教学经验,经研究决定开展大足区2018年综合实践活动论文评选暨研学旅行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本次竞赛分为小学组和中学组。

二、展评内容

(一)教师论文评选

论文围绕当前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面向新课程、面向课堂教学,以课程建设、教学探究、教学心得、教学应用等为主题进行探索和研究。

(二)学生研学旅行成果展示

学生展示自己在研学旅行活动中围绕特定主题开展的考察探究、研究性学习等研究成果。

三、展评方式及要求

(一)教师教学论文评选方式及要求

1.参评论文应切合《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纲要》,体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特质,突出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与教学实践紧密结合,着眼于学生的素养发展。

2.参评论文标题自拟,内容自定。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严密,文字精炼,文笔流畅。 

3.文责自负。坚决反对抄袭及其他学术不端行为,一旦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4. 参评案例纸质稿一式2份,同时报送案例电子稿(文档以“单位全称+教师姓名+《论文标题全称》”形式命名),由学区办统一报送到区进修校邓本莲老师处,同时以excel表的形式填报《大足区综合实践活动教师论文评比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截止时间:20181110

参评案例格式为:标题为三号黑体,正文小标题用宋体四号加粗,正文标题下方居中位置请用小四号楷体注明学校名称、作者姓名及联系电话;摘要、关键词用仿宋五号;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字;小标题加粗;行间距1.5倍。论文底部居中标明页码,用A4纸双面打印。

(二)学生研学旅行成果展评方式及要求

1.展评组织及日程安排

学校先初赛,然后学区办组织复赛,进修校组织决赛。

小学组:20181110日前各小学开展校级展示活动,并报送优秀者名单到学区办;20181115日前,学区复赛,并于20181116日前根据区分配的决赛名额(见附件1)等额推荐优胜者参加区级决赛。

中学组:20181115日前各中学开展校级展示活动,并报送优秀者名单到学区办;20181120日前,学区复赛,并于20181121日前根据区分配的决赛名额(见附件1)等额推荐优胜者参加区级决赛。

区级决赛由区进修校组织,于201812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进修校聘请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专家,组织集中评审。

2.展评形式与内容

展评形式分为学生成果汇报和指导教师说课。

学生成果以研学旅行学习小组为单位汇报,每个小组由35名学生组成一个参赛代表队。展示形式可多样,最好以演示文稿ppt.报告纲要的形式,有个性地汇报研究成果(或作品),时间15分钟。

参赛指导教师说课(说课时间:68分钟;说课内容:教师对此次研学旅行活动的活动目的、活动过程、活动成果的总结、展示、评价、反思等的指导得失以及活动过程中感人的小故事等进行展示,必须有PPT或多媒体展示课件),同时交纸质材料5份。

各学区办务必按照相关时间将区级决赛名单(见附件2)发进修校邓本莲老师邮箱(电话:13658336559,邮箱:243737273@qq.com )。

附件:1. 研学旅行成果展评区级决赛名额分配表

2. 大足区研学旅行成果展评汇总表

3. 大足区综合实践活动论文评选汇总表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1896

 

      足进修教〔2018〕35号 关于开展2018年综合实践活动论文评选暨研学旅行成果展评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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