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开展大足区“好老师”培养工程第二批骨干
校长培养对象第三阶段、第四阶段培训的通知
各学区(督导)办、中小学校(含职教、特教、幼儿园):
根据《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大足区第二批骨干校长培养对象培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大足区第二批骨干校长培养对象第三阶段、第四阶段培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为进一步落实大足区“好老师”培养工程,全面检测学员学习效果,促进骨干校长培养对象迅速成长,创新实践学校育人模式,推进学校文化特色建设,全面提升学校整体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辐射带动全区校长素质整体提升。
二、培训对象
大足区第二批骨干校长培养对象(名单详见附件)
三、培训形式及内容
(一)第三阶段
1.现场展示
(1)形式:以PPT形式展示,展示时须解说。
(2)主题:学校(园)的办学思想、办学理念、办学特色、校园文化建设等。
(3)时长5-6分钟。
(4)专家评委考核,学员答辩。
2.提交微视频
3.提交结业管理论文
说明:学员将现场展示的PPT及word文档打包压缩后以“序号+姓名”命名(如“1.张三”)务必于2023年5月26日上午12:00前传进修校培训部张家秋老师钉钉,联系电话13594133989,收齐后进修校将提前将PPT材料拷贝至展示一体机里;提交的微视频和结业管理论文具体要求详见班级QQ群。
(二)第四阶段
考核及结业(具体时间及地点在班级QQ群另行通知)
四、展示地点及安排
(一)展示时间
1.大足区第二批骨干校长培养对象1-18号(见附件,下同):2023年5月30日上午9:00-12:00(8:30-8:50报到)
2.大足区第二批骨干校长培养对象19-36号:2023年5月30日下午2:30-5:30 (下午2:00-2:20报到)
(二)展示地点
区进修校一会议室
五、其他事宜
1.本次展示活动的培训费、评审费、专家交通及食宿费、学员午餐费、资料费等在区教师进修校“好老师”培养工程专项经费中列支。
2.届时,将组成以区教委有关领导、科室长为主的专家评委开展现场考评,各学员务必认真准备(含答辩)。
3.所有学员均须全程参与展示活动,不得缺席。学员及相关人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4.各单位按要求通知有关教师准时参加,并做好防护工作(口罩自备)。
联系人:谢良映 黄晓兰 联系电话:43738003 43738332
曾力生 联系电话:43738332
附件: 大足区第二批骨干校长培养对象培训学员名单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23年5月22日
足进修培〔2023〕7号 关于开展大足区“好老师”培养工程第二批骨干校长培养对象第三阶段、第四阶段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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