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开展2024年大足区第七期家庭教育
护航师研习营培训的通知
各学区办、各中小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通过家庭教育的科学理念,找到儿童、青少年教育中各种问题的有效应对办法,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24年大足区第七期家庭教育护航师研习营培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一)巩固基础知识,夯实指导基础:掌握家庭教育全新理论知识,夯实指导基础,提升家庭教育和校家社共育服务水平;
(二)掌握专业技能,提升指导能力:通过专业技能提升和案例分析,掌握家庭教育指导实操技术,提升家庭教育指导能力。
二、培训及报到时间
1.集中培训时间:2024年7月8日-12日(7月8日上午8:30-8:50报到)。
2.网络研修时间:2024年7月13日-14日
三、培训地点
区老年大学三楼会议室(新城三馆一中心)
四、培训对象
1.全区公办中小学各选派学校家庭教育相关负责人或教师一名参培;
2.大足区蒋静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全体学员。
(注:1.学校选派教师与进修校组织的同一时段的暑期全员培训教师不重叠;2.大足区第二届家庭教育讲师团讲师所在学校原则上安排讲师参培。)
五、培训内容及课程安排
(一)家庭和谐主旋律——音乐表达方式与技术;
(二)家庭教育课程如何讲才有效;
(三)让“被看见”成为家庭幸福的驱动力;
(四)深度关系建立——绘画表达助力家庭教育;
(五)家校合作与沟通技巧。
六、培训要求
(一)时间要求。参培教师应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开。
(二)请假要求。考勤工作由班级纪律委员和班主任共同负责。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请办理请假手续(包括公假、病假、事假等),请假1小时内班主任批准,半天内进修校分管领导批准,半天及以上由进修校校长批准,旷课半天及以上或缺课(含公假、事假、病假)累计1天及以上者作取消参培资格处理,并视为培训不合格,同时上报区教委人事科备案。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的培训费、教学资源费等费用在进修校专项经费中列支,学员培训期间的差旅费回单位按规定报销。
(二)请各学校于6月28 日中午12:00前将回执表(详见附件1,务必在Excel里完成)发送至学区办,各学区办将辖区参培人员收齐汇总后于6月28日下午6:00以前将参培人员回执统计表传培训班主任指定邮箱578735425 @qq.com,联系人:唐邦建,联系电话:13996498495。
(三)请各学区办及时组织各学校通知参培人员准时参加培训,并要求参培学员加入“2024年大足区第七期家庭教育护航师研习营培训群”(钉钉群二维码见附件2),加入时请备注单位和真实姓名。
(四)请各中小学校通知相关人员按照要求按时报到参培,培训时对号入座。培训期间请参培学员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工作。
附件:1.2024年大足区第七期家庭教育护航师研习营培训参培回执表
2.2024年大足区第七期家庭教育护航师研习营培训钉钉群二维码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24年6月26日
足进修培 〔2024〕7号 关于开展2024年大足区第七期家庭教育护航师研习营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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