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开展大足区中小学2026年“融创实践”
劳动教育暨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展评区级决赛及
观摩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办、中小学:
为了鼓励师生积极开展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积累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案例及成果,总结交流教学经验,依据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关于开展大足区中小学“融创实践”劳动教育暨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展评活动的通知》(足进修教〔2025〕49号),经研究,决定开展大足区中小学2026年“融创实践”劳动教育暨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展评区级决赛及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安排
2026年5月25~27日(见附件1)
二、活动地点
龙岗一小(南山校区)学术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
(一)大足区中小学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兼职教研员
曹春燕(海棠小学)、覃贤(龙岗一小)、邓云(大足中学)、周群瑶(双桥中学)、欧国强(回龙中学)、李中强(龙岗中学);
(二)全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中心教研组成员(附件2、附件3);
(三)大足区“邓本莲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名师工作室”学员(附件4);
(四)各中小学每校至少选派一名劳动教育或综合实践活动学科教师参会。
四、活动要求
1.参赛教师参加决赛呈现的所有资料(说课稿、学生展示稿、PPT及其他相关过程材料)电子件以“学校+姓名”命名的文件夹,最迟于参赛前一天发指定邮箱243737273@qq.com。纸质材料(说课稿或者相关材料一式五份)在比赛时当面提交评委组。
2.参赛教师请于比赛前一日熟悉活动场地,展示所需器材由本人自行准备。
3.请各校高度重视,积极派教师参与观摩。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为参赛教师及展示学生颁发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由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依据相关文件规定统一颁发,获奖名单将在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六、其它事宜
1.本次活动不收取评审费,活动期间生活自理。
2.参赛教师请注意出行安全,差旅费回原单位据实报销。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26年5月20日
关于开展大足区中小学 “融创实践” 劳动教育暨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展评区级决赛及观摩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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