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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第八期 第九期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第三阶段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3/31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开展第八期 第九期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第三阶段培训的通知

 

各学区办、中小学:

为全面检测学员学习效果,根据《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区级骨干教师第八期(初中语文)、第九期(小学英语)培养对象培训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大足区第八期(初中语文)、第九期(小学英语)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第三阶段培训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培养,优质均衡提升骨干教师专业素养,全面检测学员学习效果,诊断其发展优势和现存短板,以便学员提出自学研修提升计划,此阶段培训主要是学员充分展示培训所获,进行论文答辩、考核和总结等工作。

二、培训对象

大足区第八期、第九期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附后,如学员工作单位有变动的,请原所在学校一并通知)

三、培训内容

1.论文答辩;2.培训总结;3.考核及结业。

四、培训地点

区教师进修学校、区进修校培训中心

五、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

地点

参加人员(序号详见附件)

备注

具体安排

第一组

第二组

1.答辩时每人上交一张2寸红底正面照(背面用铅笔写明序号和姓名)

2.每位学员提前20分钟报到。

47

9:00-18:00

区进修校

第八期

(初中语文)学员论文

答辩

9:00-10:30

1-10

21-30

10:30-12:00

11-20

31-40

14:30-15:30

41-50

55-64

15:30-16:30

51-54

65-68

48

9:00-18:00

区进修校

第九期

(小学英语)学员论文

答辩

9:00-10:00

1-10

26-35

10:00-11:00

11-20

36-45

11:00-12:00

21-25

46-50

14:30-15:30

51-60

69-78

15:30-16:30

61-68

79-86

415

9:30-18:00

进修校教师培训中心(玉龙镇教师进修校附小旁)

第八期、第九期培训考核及结业

第八期、第九期全体学员

报到时间:

9:009:20

六、其他事宜

本次培训的评审费、专家交通及食宿费、资料费等在进修校专项经费中列支,学员生活补助费(含成果展示、论文答辩、考核及结业共三天)及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

希各校按照要求通知学员准时参加,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校门时主动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场所码,并戴好口罩。如因疫情等原因工作安排有变化另行通知。

联系人: 曾祥君 谢良映  联系电话:43738003

      曾力生(第八期)  联系电话:43738332

      杨先珍(第九期)  联系电话:43738302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22331

   关于开展第八期 第九期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第三阶段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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