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热点文章
站内搜索
  关于开展区级第十、十一、十二期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第一阶段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8  来源:本站原创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开展第十期(初中英语)、第十一期(中小学道德与法治)、第十二期(班主任)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第一阶段培训的通知

 

各学区(督导)办、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提升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专业素养,根据《重庆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渝教师〔20172号)及《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关于好老师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大足府发〔20196号)文件精神,经区教委研究同意,决定开展大足区第十期(初中英语)、第十一期(中小学道德与法治)、第十二期(班主任)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1.师德修养与理想信念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坚定学员奉献教育理想信念、明确教育目标任务、深刻理解立德树人要义。

2.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目标: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先导,培养一批熟悉初中英语、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班级组织管理实际,知晓学科教育教学理论、学科教育教学特点方法以及班级管理策略,能将课程标准理念熟练地落实到课堂教学实践与班级管理中,成为知学生、懂理论、精教学的骨干教师和敢创新、善管理的高素质班主任队伍。

3.教学研究目标:以课堂诊断和反思为切入点,善于抓住学科前沿动向和自身教师专业发展需求,发现教育教学以及班级管理中的问题,针对性开展教育教学以及班级管理研究;能够进行规范的科研论文写作。

4.示范引领目标:能够在教育教学和班级组织管理能力卓越基础上,有效开展教学设计与分析、教学示范与反思,带领团队进行有效的课题研究。

二、培训对象

经学校推荐、学区(督导)办初审、区进修校和区教委审定的第十期(初中英语)、第十一期(中小学道德与法治)、第十二期(班主任)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初中英语66人,中小学道德与法治101人,班主任133人,名单详见附件123)

三、培训时间、报到时间和培训地点

(一)集中培训阶段

1.第十期(初中英语)、第十一期(中小学道德与法治)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

(1)培训时间:2022114-5日、7-11日、13-15

(2)报到时间:2022114日上午8:20-8:50

(3)培训地点:区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培训中心(玉龙镇)

2.第十二期(班主任)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

(1)培训时间:20221116-19日、21-26

(2)报到时间:20221116日上午8:20-8:50

(3)培训地点:区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培训中心(玉龙镇)

(二)网络研修阶段:202212-20233月,地点:学员所在学校

(三)返岗实践阶段:20234-6月,地点:学员所在学校

四、培训内容及方式

1.国家有关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课程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育教学和班级管理方法,科研课题研究等相关内容。

2.本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辅导与自学、研修讨论、实践考察、网络研修、返岗实践等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学习—行动—反思—分享”的思路,注重理论引领与指导实践相结合、专家指导与学员体验相结合。

五、考核与结业

1.考核方式及内容。主要采取过程考核与终结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参培人员进行分层分类考核。总分100分,其中出勤20分、听课笔记(研修日志)20分、上展示课10分,总结(收获与体会)10分、校本研修20分、论文20分。

2.考核结果及运用。学员按培训方案学完培训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予以结业并颁发证书。对考试考核不合格者,不发给合格证书,且所在单位不予报销参培期间的相关费用。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区级骨干教师资格培训是提高教师专业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提高我区教育整体水平的关键,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合理安排工作,妥善解决工学矛盾,积极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督促其认真学习。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培训或参加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资格。

2.认真组织。区教师进修学校认真组织实施培训工作,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合理安排培训时间,严格考勤考核,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七、其他事项

1.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学员提前做好三史排查工作,无7日内市内外重点地区(详见每日重庆疾控健康提示)旅居史及新冠阳性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等接触史,培训报到时出示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培训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2.加入学习班级群。请各校通知参培人员加入相应的QQ群,加入时请说明单位和真实姓名。

(1)大足区第十期(初中英语)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班QQ群号:456103174

(2)大足区第十一期(中小学道德与法治)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班QQ群号:426031024

(3)大足区第十二期(班主任)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班QQ群号:439199415

3.班级联系人

(1)第十期:班主任唐红燊    联系电话:18996295663

(2)第十一期:班主任曾力生  联系电话:15086665761

(3)第十二期:班主任郑伟    联系电话:13883196566

八、培训经费

培训期间的培训费、资料费等在区进修校专项经费中列支,学员差旅费按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希各校按照要求通知相关学员准时参加,切实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戴好口罩等。

联系人:谢良映  联系电话:43738003

       黄晓兰  联系电话:43738332

 

附件:1.大足区第十期(初中英语)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

2. 大足区第十一期(中小学道德与法治)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

3. 大足区第十二期(班主任)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221028

 

 

  关于开展区级第十、十一、十二期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第一阶段培训的通知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单位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北园路80号
    渝公网安备 50022502000283号 渝ICP备190066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