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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第二届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5/11  来源:本站原创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开展第二届教育科研工作先进

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办、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充分发挥我区中小学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我区教育科研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在教育科研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集体奖项

集体奖设立“大足区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奖项,全区名额20个。各单位可根据本校近三年(201341-2016年4月1科研工作实际开展情况进行申报。

(二)个人奖项

个人奖设立“大足区教育科研工作先进个人”奖项,全区名额60个,每个单位申报名额不超过1个。各单位须根据学校教育科研工作中教师贡献情况进行推荐。

二、评选对象

集体奖项的评选对象是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个人奖项的评选对象是区内学校科研课题负责人或者课题主研人员。

三、评选程序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大足区第二届中小学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细则”结合本校科研工作情况,提出申报项目。

(二)各学校根据申报人员的研究实绩进行初评,确定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三)申报单位或个人填报好“大足区第二届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或个人”推荐表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并上报。

(四)区教师进修学校组织评审小组根据各学校推荐材料,综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组织评选活动。评选结果于20166月中旬在“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网上公示,网址:http://jxx.cqdzjw.cn/。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四、推荐材料要求和上报时间
  
(一)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表,自评报告及其印证材料按要求装订,经学校、学区办审核签章后上报一式三份

(二)上报时间及方式。

1.各申报单位将装订好的经学校、学区办审核后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表,自评报告及其印证纸质材料等一式三份报送到区进修学校科研室。

2. 各申报单位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自评报告电子文档放在同一文件夹里,文件夹以“学校名称+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推荐表及自评报告”重新命名后上传到邮箱:dzjyky@126.com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530,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区进修校科研室杨云万,联系电话:13983081778

 

附件:

1.大足区第二届中小学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细则

2.大足区第二届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3.大足第二届教育科研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16511

 

    大足进修〔2016〕5号 关于开展第二届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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