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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足进修教〔2023〕5号 关于举办首届中小学地方音乐微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3/13  来源:本站原创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举办首届中小学地方音乐微课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办、小学、初中、高中:

为认真贯彻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举措》的通知(渝委办发〔202129号)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以传唱巴音渝韵、传承红岩精神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推动我市美育课程改革,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举办首届地方音乐微课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二、时间安排

(一)20233月—20234月各学区办自行组织开展评选活动,选送优秀课例参加区级评选。

(二)20234月—5月,区级集中评选。

三、参评对象及办法

(一)在职在岗的小学、中学(含高中)音乐教师。

(二)各学区选送小学7节,初中3节到区参评(注:龙岗棠香学区小学选送15节,初中5节),高中音乐教师可直接上报,每位选手限报1节。

四、参评内容及授课对象

(一)革命文化,包括表现红岩文化、红岩精神的儿歌、童谣、歌曲、器乐曲、影视音乐、戏剧、戏曲等。

(二)重庆地区本土音乐与舞蹈资源,民族民间传统音乐文化,包括童谣、民歌、吹打、舞蹈,以及地方戏剧戏曲(川剧、地方戏、金钱板)等。

(三)授课对象为中小学生。

五、评选方式

以课堂实录的方式进行区级视频评选。

六、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活动按小学、中学分组进行择优评选,设个人一、二、等奖,获得一等奖的课例设一名指导教师奖。

七、相关要求

(一)各学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在广泛开展学区视频评选活动的基础上,推选出优秀选手参加区级评选。

(二)微课时长为10-15分钟,要求图像清晰、声音清楚、内容真实,视频容量小于300MB,分辨率不低于720P,格式为mp4

(三)请各学区于2023410日前,将微课视频和盖章的纸质资料统一交到区进修校周冠雄老师处,联系方式:周冠雄,13883626326。纸质资料包括:加盖公章汇总表(见附件1)。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区进修校,周冠雄,13883626326

 

附件: 1.大足区首届中小学地方音乐微课评选活动汇总表

2.大足区首届中小学地方音乐微课评选活动教案模板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2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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