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校文件
热点文章
站内搜索
  足进修培〔2023〕19号 关于开展发挥“两类领军人才”示范引领作用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4  来源:本站原创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开展发挥“两类领军人才”示范引领作用培训的通知

 

各学区(督导)办、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教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积极发挥领军人才在教育教学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发挥两类领军人才示范引领作用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切实增强领军人才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引领全区教师增强政治意识、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大足区教育教学质量。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20237月命名的学科类领军人才(区级骨干教师100名,名单详见附件)

三、培训时间、报到时间和培训地点

1.培训时间:20231215-16

2.报到时间:20231215日上午8:20-8:50

3.培训地点:区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培训中心(玉龙镇)

四、培训专题

1.“学科全息育人”打通“五育”关节;2.深度学习(D课堂)的培育;3.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与研究方法;4.名师成长的密码——基于生涯规划的视角。

五、培训方式

本项目采取专题讲座、互动对话、参与式、情境体验、任务驱动等培训方式。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发挥“两类领军人才”示范引领作用培训是提高教师专业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提高我区教育整体水平的关键,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合理安排工作,妥善解决工学矛盾,积极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督促其认真学习。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培训或参加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将报备区教委人事科。

2.认真组织。区教师进修学校认真组织实施培训工作,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合理安排培训时间,严格考勤考核,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七、其他事项

1.请各校通知参培教师务必于127日前通过微信或QQ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编辑完善相关信息,须准确无误,便于提前做好培训相关工作。

 

2.培训班班主任:覃辛  联系电话:18983052005

八、培训经费

培训期间的培训费、学员午餐费、资料费等在区进修校专项经费中列支,学员差旅费按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希各校按照要求通知相关学员准时参培。

联系人:谢良映  黄晓兰  联系电话:43738003

 

附件2023年命名的区级骨干教师名单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23124

     足进修培〔2023〕19号 关于开展发挥“两类领军人才”示范引领作用培训的通知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单位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北园路80号
    渝公网安备 50022502000283号 渝ICP备19006650号-1